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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观天下] 有条件回收安置房,常州一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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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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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住房需求,结合区镇两级安置房建设实际,决定在天宁区郑陆镇试点实施有条件回收定点安置房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为郑陆镇范围内已征收拆迁并腾空让房,协议选择定点安置房但尚未分房,意向购买郑陆范围内在售商品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





二、试点时间


试点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额满或2025年12月31日截止





三、回收价格


经评估确定,此次有条件回收单价确定为5300元/平方米。凡在2025年10月31日前购买郑陆范围内在售商品住宅房屋并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另外给予200元/平方米奖励。




四、工作程序


此次工作秉持自愿申请、公开透明原则,限额100套商品住宅房屋,首期实施50套,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先到先得,具体户型、价格均由被拆迁人自行商定确认。具体分为4个步骤。
01宣传发动

由郑陆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各村社区开展宣传发动,做好政策解释答疑。

02自主申请

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于2025年9月15日上午9时起,由被拆迁人自行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申请,按照申请次序额满为止。

10.png 扫描上方二维码报名03审核确认

被拆迁人确定购房意向并签订购房意向单的,由郑陆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审核确定可回购面积,并出具结算确认单。同时,组织签订《定点安置房回收协议书》,并以购房当月底为节点核销相应过渡费。

04结算差额

此次试点有条件回收结算差额部分(即回收款项-购买商品房款项)不得超过30万元,由郑陆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在过渡费结算后三个月内向被拆迁人兑付。





五、相关说明


1、此次试点工作由郑陆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9-88739267。

2、若可回收总价无法覆盖购房总价,差额部分由被拆迁人补足或者自行申请商业贷款。



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5年9月11日



来源:锦绣天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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