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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特刊] 北京警方通报:满某(男,26岁)、刘某某(女,21岁)已被拘留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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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小时前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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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平安密云”:
10月3日,北京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古北口派出所接古北水镇景区工作人员报警称,有游客在司马台长城景区刻字。接报后,密云警方立即开展工作,经民警实地走访、详细调查核实,于10月4日上午,将刻字人员满某(男,26岁)、刘某某(女,21岁)查获。经查,俩人于10月3日14时进入景区游玩,16时30分许,满某在司马台长城烽火台墙体上用石子刻画俩人名字,在刘某某的提议下又刻上相应图案。
目前,满某、刘某某二人已被密云警方依法给予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密云警方提示广大游客:游览长城时,请自觉遵守文物保护相关规定,践行文明旅游理念,拒绝任何破坏长城的行为。让我们携手同心,共筑文化遗产保护防线,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贡献力量。
此前报道:
10月3日,有网友发帖称,一对年轻情侣不顾拍摄者提醒,在北京司马台长城5号烽火楼墙体上刻下名字及爱心,并拍照留念。


《长城保护条例》规定禁止在长城上刻划、涂污。此前,多名人员曾因在长城墙体上刻划被行政处罚。2021年,据北京延庆警方通报,3名游客在八达岭景区游览时,在长城墙体上刻划损坏文物的情况,张某林、李某荣、苏某芳等3名违法行为人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2023年,在八达岭长城,一名女游客不听劝阻,用发簪在城墙上刻字,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来源: 平安密云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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