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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致金坛区住建局公开信 ;遣责 城南花园物业不作为,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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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5 12: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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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怀着一个安居乐业的美好梦想,购买了城南花园小区住宅,是我们一家人一辈子的积蓄、血汗钱。
城南花园物业不作为,乱作为。
未经业主代表大会通过,未召开相应听证会,擅自制定车位收费标准,现在不让业主的车进小区。严重影响广大业主工作与生活。
违背了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请住建局领导伸张正义为民作主。

附:物权法相关条款

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发表于 2021-1-5 15:52: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
有疑问可以不缴纳,如果物业进行骚扰你可以起诉物业啊,如果物业起诉你最好,保留神秘感尽快收集证据,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希望法院进行判决
     
发表于 2021-1-5 15:5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
然并卵,要不就大家都不交,全部堵在大门口
     
发表于 2021-1-5 16:17: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常州

你知道物业谁开的吗?
     
发表于 2021-1-5 18:0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常州
既然有合法的“业主代表大会”,那么你们可辞退物业重新聘请物业,或者自己自制!
     
发表于 2021-1-5 20:34: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常州
去起诉啊,你们这个小区都来这山水网说了多少次啦?有用不???
     
发表于 2021-1-5 21:18: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没车位的进小区乱停,那买了一个十几万车库的是不是可以退车库呀,大家一起随便停好了。先到先得,没位子就堵塞交通。
     
发表于 2021-1-6 08:5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常州
这位网友反映的物业管理问题目前不在住建局的职能范围,谢谢对住建局的关心和支持。
     
发表于 2021-1-6 09: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常州
主要没人有管理。靠物业的人管理靠不住,人家是公司要赚钱的。
     
发表于 2021-1-6 09:2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常州
请问物业公司属金坛区政府哪一个部门管理?谢谢!
     
发表于 2021-1-6 10:21: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城南物业最垃圾
     
发表于 2021-1-6 11:0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常州
物业管理处现属城管局了呢
     
发表于 2021-1-6 11: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常州
现在都是想尽一切办法在汽车上搞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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