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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美贴图] 关于公布2021年度常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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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7 19:2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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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21〕42号


关于公布2021年度常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简称《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简称《细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经各地各部门申报、相关部门会商审议等程序,编制形成《2021年度常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本目录明确的各承办单位根据《条例》《办法》《细则》等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完成决策论证过程。
  二、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本目录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理由依据、拟解决的问题、解决方案、决策进度等内容,各承办单位应及时准确填报,完善相关信息。
  五、市风险评估管理部门、市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分别做好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业务指导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六、各决策事项组织实施的合法性、规范化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常州建设监测评价和绩效考核范围。
  件:2021年度常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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