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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关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来常返常人员健康管理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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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2 13: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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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来常返常人员
健康管理的提醒

9月21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新增报告3例新冠病毒感染者,为加强哈尔滨市来常返常人员的健康管理,落实好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9月7日以来,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常返常人员,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应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村)、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14天(自离开中风险地区之日起算)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应居家健康监测7天,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并在第3天和第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9月7日以来,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常返常人员,应立即主动向属地社区(村)、单位报备,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管理措施,并在第1、4、7天(自离开低风险地区之日起)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场所应满足单人单套单独居住的条件,不具备条件的要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离开低风险地区已满7天的人员,应在追踪到的当日及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全市各地各单位、两站一场、公共场所、社区(村)等要全面开展中高风险地区来常返常人员排查管控,并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四、请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近期如无特殊需要,不要前往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应在出发和返程前向居住地社区(村)和单位报告,做好个人防护,自觉接受属地健康管理措施,并准确记录好个人活动轨迹。


五、广大市民要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应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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