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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如实告知才能获得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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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7 16:0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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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


如实告知才能获得保险保障










典型案例








2020年12月,投保人刘某为自己投保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为40万,投保单上所有的健康告知问询项均勾选为“否”,保险公司遂按照标准体承保。






2021年11月,刘某因左肺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经过核查,发现刘某在投保前有过多次左肺毛玻璃结节的CT诊断,由于刘某未如实告知的事项足以影响保险公司的承保决定,所以保险公司做“拒赔解约不退费”处理。










法律法规








《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摘抄于保险法)








案例分析






病早就好了,不需要告知?


很多人在投保时会认为,原来的疾病已经治愈了,就不需要告知。其实这个想法是不正确的,在投保时,客户要按照投保单上的询问告知事项做出真实的回答,避免因侥幸心理隐瞒病史,从而影响承保结论,造成理赔时的困惑。






体检是否同于健康告知?


很多人认为在购买保险时,按照保险公司要求在投保前做了体检,且结果都正常,所以无需健康告知。此种想法是错误的,因为《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第一款已明确说明: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指定医疗机构对被保险人体检,当事人主张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免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款规定意味着体检并不能免除投保人如实告知的义务,也就是说保险公司要求的体检不等同于健康告知。






没住过院,不需要告知?


自认为身体健康,从未住过院,健康告知全填“正常”或“否”,却不知住院并不是判断疾病是否严重的标准,也不是判断能否承保的条件。如乙型肝炎、甲状腺结节等一般不需要特殊治疗,但可能会影响保险承保,导致加费、除外、延期甚至拒保,所以必须要如实告知。






特别提示










大家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本着最大诚信原则,在投保、合同签收、合同犹豫期以及保险公司电话回访等环节,确认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明明白白的购买,若不幸出险,理赔也能相对顺畅、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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