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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凡事] 再无相关争议,驳回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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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15 10:2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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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天检测技术公司在常州三井街道开展检测业务多年,2022年末,因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房东不再续租,同时由于业务发展需要,昌天公司不得不重新寻找厂房。20231月,昌天公司在春江街道选址另起炉灶。由于新址较远,个别员工不愿意前往新的工作地点,遂产生离职补偿问题,张某即是其中之一。经过双方前期协商,双方达成了一揽子协议,公司补偿张某3万元,张某出具收条一份并声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再无相关争议。事后,张某以公司未发放最后一个月工资(6000元)为由申请劳动仲裁。昌天公司接到仲裁材料后懵了,明明双方已经和解了,怎么还去申请仲裁?虽认为己方占理,但仍不敢轻心,遂委托江苏禾邦律师事务所薛烨庭律师出庭应诉。
   庭审中,张某诉称:虽然出具了收条,也承诺再无相关争议。但双方没有对工资部分约定放弃,相关争议不包括工资部分争议。同时,庭审中,张某又出具了一份新的证据,一份张某和公司法定代表人苏某的聊天对话,其中张某事后(协议)又问道何时发放工资,法定代表人苏某含糊其辞的说:“稍等”、“晚上”。以此证明昌天公司承诺发放最后一个月工资。但事实上,苏某只是挂名法定代表人,并没有过多处理公司事务。实际处理公司事务的是其父母。当张某与昌天公司达成补偿协议时,苏某尚没有掌握最新情况,当事后,张某问及工资发放一事,手头事务较多,尚未核实相关情况,苏某既不能答应,也不敢直接拒绝。只能作敷衍式的答复,于是有了后续的对话。但就是这样的对话,让张某以昌天公司没有明确拒绝为由,间接证明公司答应给付最后的工资的事实。
  最后仲裁委本着事实求是,综合双方证据,认为双方已经就仲裁事项达成和解协议,聊天记录不足以证明昌天公司承诺另发工资。驳回了张某的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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