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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联合通告!有关防溺水见义勇为奖励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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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19 08:5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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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全社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有效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常州市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见义勇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现就有关防溺水见义勇为奖励通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对象
对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未成年人野泳、戏水行为,积极实施举报、劝阻、施救的非执行职务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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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奖励范围和标准
1. 发现无成年人陪伴的未成年人(具体以现场照片、视频和报警记录等为证,经警方核实确系未成年人)在河流、湖泊、池塘、水潭、水库等水域内游泳、戏水等情况,及时报警并成功劝阻的,视情给予500元以下奖励;
2. 发现未成年人落水,在确保自身安全情况下,能够积极施救,及时消除危险隐患的,视情给予2000元以下奖励;
3. 发现未成年人落水,不惧危险,挺身而出,全力施救,消除重大危急险情,成功救出落水未成年人的,可以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并予以2000元以上奖励;
4. 及时发现、主动举报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偷盗或者故意损毁防溺水警示牌、防护栏、防护网等防溺水设施的,每次视情给予500元以下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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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奖励原则和要求

1. 奖励由事发地县(市)区级见义勇为基金会负责,具体奖励办法请各地基金会结合本地区实际贯彻执行;
2. 事发地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工作站)负责奖励事项的调查核实、推荐申报工作;
3. 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严禁举报人通过抖音、微信、微博等平台发布、炒作相关内容,严禁通过任何途径泄露公民个人隐私。违者按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奖励办法不主张未成年人或不会游泳的成年人下水施救,可用大声呼救、报警、利用救生设施等方式进行施救。
家长朋友们一定要注意!不论您有多忙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认真做好安全教育!
我们也呼吁当市民朋友经过水库、池塘、河流等危险水域时,若看到有孩子在水边,请您劝说孩子离开。防溺水从身边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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