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山水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通 报
常州腾之梦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位于常州市天宁区和平北路132号,该机构属于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机构,登记的范围中无学科类培训项目。经查实,该机构宣传海报中出现“教育”“中高考”“一对一”“辅导”等违规广告,同时存在违规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问题。天宁区“双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区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天宁街道对其进行了联合查处并进行约谈,责令该机构立即清理违规广告、停止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清退所收费用。
武进区湟里学萃艺术培训中心,位于湟里镇中学路63-4号。7月10日下午,执法人员对武进区湟里学萃艺术培训中心检查,发现该机构正在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执法人员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退还已收费用,并已立案。
常州市心有教育信息咨询服务部,位于湖塘镇新城南都158-1幢502号。7月13日下午,执法人员对上述地点服务部现场检查,发现该服务部借托管之名,涉嫌对四升五义务教育阶段19名学生开展英语学科培训。执法人员已责令该服务部立即停止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退还已收费用,并已立案,进一步调查处理。
➤温馨提示
1.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不跟风、不盲目参加学科培训。
2.严格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规定,不占用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组织开展针对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学科类培训。
3.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含以充值、次卡等形式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或者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培训机构提前收取费用时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收取。
4.培训机构应与学生家长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合同文本应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
来 源 :天宁教育发布、武进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