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771|回复: 0

[众观天下] 不动产继承登记,迎来重要突破!让房产继承不再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2-2 21:3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山水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不动产登记新政:让房产继承不再难


法律关系复杂、证明材料难审查、登记错误赔偿风险大等造成继承登记“办证难”,这一不动产登记的堵点、痛点将被有效突破。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副局长赵燕1日在新闻通气会上说,非公证继承涉及的不动产登记一直是堵点和痛点,影响了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和产权保护功能发挥。近日,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推出8条改革举措,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解决继承登记“办证难”问题,是一项重要突破。


据介绍,非公证继承不动产登记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存在亲属及继承关系证明材料获取难、继承材料真伪审查难、询问工作开展难、登记错误导致赔偿风险大等难题。此次,自然资源部等四部门多方面发力,优化继承登记办理流程。


例如,在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中,对法定继承的,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查验继承材料;对遗嘱继承的,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查验遗嘱的有效性及是否为最后一份遗嘱;对受遗赠的,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同查验继承材料;全部法定继承人查验继承材料,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提供放弃继承权公证书的,该继承人无需到场。


值得注意的是,遗产管理人制度被正式引入。民法典实施后,上海、重庆等地率先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使不动产继承登记在有效率的同时,也有“温度”。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也与民法典有效衔接,对此作出特别规定。引入这一制度,精简了办理流程,压缩了办理时间。


四部门有关负责人还就全面推进“全程网办”、创新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登记服务、提高涉企登记服务水平、强化登记和税务、金融高效协同、拓展预告登记覆盖面、健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长效机制、深化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等做了深入解读。


来源:江苏新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