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265|回复: 0

[众观天下] 9 月 起 施 行 !爱 网 购 的 快 看!“好评返现”构成违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5-30 09: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山水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网民们在各大电商平台网购时


总会收到类似的小卡片:


“五星好评立返现金”


“好评+晒图返现金红包”
微信图片_20240530090211.jpg
商家“好评返现”手段 图源:“中国消费者报”微信公众号


“好评返现”是属“刷单炒信”违法?


还是一种正常的营销行为?


本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规定“好评返现”构成违法。


微信图片_20240530090215.jpg
《规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九条第(五)项明确规定“不得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第三十四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处罚”。
即“好评返现”将构成不正当竞争违法,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规定》出台,对当前我国线上消费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刷单炒信、好评返现、影响用户选择等焦点问题进行规制,除明确了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环境下的新表现形式,还列举了反向刷单、恶意不兼容、流量劫持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等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明确了法律适用条款。


新规的实施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享受到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对于电商、平台而言,新规提出了网络竞争行为“红绿灯”规则,明晰指引、划清底线,要求各类经营主体必须更加规范地运营,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


来源:南京零距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