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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观天下] 警 方 通 告 | 案情相关者切记携带相关材料前来报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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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7 09: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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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告


2015年以来,俞某注册成立江苏省爱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推出“三汇融资租赁(汽车)项目资产管理”等投资项目,并以此非法向公众吸收存款,公安机关已对该案立案侦查。为依法惩治犯罪,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请在江苏省爱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参与投资的相关群众,尽快携带以下材料,到溧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登记并制作询问笔录,提交相关证据。无正当理由拒绝报案登记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自身合法权益,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一、报案登记群众需要提供的登记材料:


1、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当时与之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书证复印件;


3、投资资金银行转账明细的原件;以现金方式及其他方式支付的请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


4、当时公司的宣传材料;


5、其他与案件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逐页签名,按捺手印。


二、报案登记截止日期:2024年8月30日。


三、报案登记地点:溧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燕河路原交警大队办公楼5楼)。


四、联系电话:0519--87266150,王警官、吴警官。


溧阳市公安局


2024年8月6日





来源:常州溧阳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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