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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特刊] 评职称,这些重点监管内容必看→明确了重点监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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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09:0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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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聚焦申报人、评审专家、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等3类重点人群和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等2类重点单位,明确了重点监管内容。














一起详细了解







对申报人


重点监管以下方面:


1


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






2


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






3


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存在说情打招呼、暗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






4


其他违规行为。



对评审专家


重点监管以下方面:


1


违规对外公布评审专家身份;






2


私自接收职称评审材料;






3


违规对外泄露职称评审内容;






4


应当回避时未及时申请回避;






5


在评议、打分、投票等环节存在明显不公;






6


利用评审专家身份违规为他人职称评审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7


与有关中介等社会机构存在利益交换,不能正确履行评审职责;






8


其他违规行为。



对职称评审


相关工作人员


重点监管以下方面:


1


未按规定对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进行审核;






2


未按规定选取评审专家,违规对外泄露评审专家信息,应当通知评审专家回避的未及时处理;






3


私自接收职称评审材料;






4


违规对外泄露职称评审内容;






5


应当回避时未及时申请回避;






6


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他人职称评审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7


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有关中介等社会机构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8


其他违规行为。



对评审单位


重点监管以下方面:


1


制定的职称评审办法、评价标准、评审程序等与《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等国家职称政策要求或者精神不符;






2


未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规范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未按规定核准备案或者有效期届满未重新核准备案;






3


评审专家管理不规范,推荐遴选、培训考核、退出惩戒、责任追究等机制不健全;






4


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






5


超越职称评审权限,擅自扩大职称评审范围;






6


组织职称评审或者委托评审不符合国家职称政策要求,评审结果未按规定备案;






7


利用职称评审权限垄断申报评审渠道,未按规定作出回避决定,人为操控评审过程或者评审结果,巧立名目高额收费,与有关中介等社会机构存在利益勾连等;






8


对举报投诉的问题线索未及时调查核实,申报人申请复查、投诉渠道不畅通;






9


其他违规行为。

对申报人


所在单位


重点监管以下方面:


1


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






2


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






3


未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申报材料;






4


其他违规行为。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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