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06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众观天下] 眼视光中心验配OK镜合规吗?诊所里包治百病的“秘方”是啥?江苏省药监局现场回应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09:1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山水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9月2日上午,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一级巡视员田丰,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陈和平带领局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走进《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现场回应群众诉求。

眼视光中心验配经营角膜塑形镜
合规吗?

角膜塑形镜,俗称OK镜,是一种通过直接接触眼球来改变角膜形态的硬性透气接触镜,属于医疗器械,主要用于矫治屈光不正。在我国,角膜塑形镜被划分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属于最高风险级别,其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受到药监部门的严格监管。但记者在镇江、扬州两地调查走访中发现,部分眼视光中心在没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违规验配、经营角膜塑形镜。记者将掌握到的情况分别反映给镇江、扬州的药监部门,不料两地药监部门的工作人员给出了不同说法:镇江药监部门表示角膜塑形镜的验配机构须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验配医师须持证上岗,且执业范围注册为眼耳鼻喉科,具备中级以上眼科专业技术职称;而扬州药监部门则表示经营主体必须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验配人员不一定是医师,如果是接受过厂家培训的验光师,也可以进行角膜塑形镜验配工作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田丰:眼睛是我们最重要的器官,验配角膜塑形镜一定要谨慎选择,尤其是要按照国家法律程序、法律要求来进行选择。重点关注所选择的机构是否为二级(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有验配资质、具备经销角膜塑形镜资质的医疗机构;验配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验配医师需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注册为眼耳鼻喉科,具备中级以上眼科专业技术职称)等。规范的验配流程首先需要医生前期评估,其中包括眼睛的参数,如屈光度、眼轴等,是否有基础性疾病,是否符合佩戴OK镜的条件等。其次是镜片选择,试戴完成后医生需要开具订片处方,发片时医生还需要说明佩戴的注意事项等。此外医疗机构还有建立档案的义务,定期随访,通过一系列流程确保患者使用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也出台了《角膜塑形镜验配技术操作规范(2024年版)》,消费者在选择OK镜时,可以参照其中的内容进行选择。下一步,我们也会针对片中反映的问题,对三家机构进行核查,对不规范行为进行指正,对严重违法行为作出处理。无资质经营,不仅触犯了药品管理部门的法律,也触犯了其他有关部门的法律。我们也会把违法线索通报给有关部门,甚至可以进行联合检查,对违法行为予以规范和取缔。


诊所里能治多种疾病的“秘方”
究竟是啥?

有宿迁市泗阳县的观众反映,当地有一家叫“金泓”的中医诊所,向患者推销不用吃药和打针的治病“秘方”。随后记者以“萎缩性胃炎”为名来到诊所,工作人员在未查看病历和检查资料的情况下就表示要尽快治疗,具体治疗方法是在身上贴敷中药。不过当记者拿到半个疗程的药物后发现,所谓的“中药贴敷”包含袋装的“抑菌粉”、瓶装的“抑菌液”以及胶贴,这些产品均为河南远业生物科技公司生产。对此厂家客服人员表示,他们只是取得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其中“抑菌粉”和“抑菌液”为“消”字号产品,并非药品。目前泗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对涉事中医诊所立案调查。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张亚君:国家卫生部门颁布的《消毒管理办法》中明文规定:“消”字号是经地方卫生部门审核批准的卫生批号,属于卫生消毒用品范畴,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不应该对“消”字号产品做任何有疾病治疗的宣传。一些诊所打着“包治百病”的宣传,其真实性、安全性和合规性都存在多重风险。在监管方面,我们会严把准入管理,对于备案的中药制剂,从疗效、质量上严管。对不符合安全和有效性的产品不予批准。在此也提醒,正规的药品无论是口服还是外用,都应明确标注成分、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和禁忌症等,并且也都必须经过药理毒理试验和临床验证。而“秘方”往往打着保密的由头,患者无从知晓其是否对自身有害。其次,我们要警惕“包治百病”的陷阱,目前在医药界不存在治疗多种疾病的“万能药”。第三,要到正规医院就诊,就算是到诊所也要查看其是否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坐诊人员是否具有执业证书,使用的药品是否经过合法的批准和备案。第四,理性看待疗效,避免延误病情。有些药品可能只是起到了部分缓解作用,从而掩盖病情,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第五,保留好票据,一旦出现身体不适、肝功能损害等,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进行维权。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处长 王敦岚:对于涉事中医诊所,我们后续会根据取证的情况确定其违法行为。如果涉嫌假药,且危害程度较大可能还触及刑法。在此提醒,想要确定一家诊所(药品和制剂)的合法性需要查看其“一证三号”。“一证”是《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三号”是指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为“国药准字”号;其次是医院制剂相关的批准文号;最后就是中药制剂的备案号。为此,我们也开通了12345、12315的24小时热线,有专人对大家提出的咨询和线索快速转办、进行核实。对于发现的问题绝不姑息,一查到底。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田丰:“消”字号产品作为药品来宣传使用,明显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对于这种行为可以直接查处。中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我们要利用好、发展好。但不排除一些小诊所会进行虚假宣传,向消费者销售不规范的产品,这些都是我们重点防范、检查和打击的对象。

抗癌药品追溯码
缘何“已被注销”?

                                                                                   
                                    


观众秦先生反映,去年5月他不幸查出患有胰腺癌,在上海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治疗期间,需要购买由苏州泽璟生物制药公司生产的****多纳非尼片。经医生介绍,他认识了该药企的销售员。去年12月份,他以7折的优惠价格从销售员处购买了三盒药,花费5445元。但是其扫描了药品追溯码后显示:已被注销。对此苏州泽璟生物制药公司表示,这三盒药属于临床试验用药,药品追溯码扫描显示已被注销,是企业对于所有发往医院方面的临床试验用药,在出厂前专门采取的特别设置,防止药品流向市场。那为何秦先生还能购买到此药呢?对方表示可能是业务员拿错了。对此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苏州检查分局表示:经过多方取证和追溯调查,企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但销售行为可能存在不足,会进行约谈。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苏州检查分局局长 王琳琳:这个药于2021年6月正式获批上市。2024年,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开展由研究者发起的临床试验,和另外一个药企合作研究联合用药。这三盒药是属于上市后研究临床试验用药,使用的是已经上市药品的包装,所以追溯码注销了。我们现场检查了药品的相关记录,对相关人员也进行了询问调查,经过现场调查和综合研判,我们暂时没有发现企业存在违法问题,也没有发现该批产品质量有问题,所以决定不予立案。整个事件是销售人员的个人行为,企业并不知情,我们也督促企业要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目前初步判断是临床试验机构对临床试验用药管理不严的问题,因为临床试验机构不在江苏省,我们也已经把相关情况告知给管辖地的监管部门。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陈和平:临床试验用药,严禁上市销售。患者反映的这个问题,也反映出在整个临床试验过程中,个别环节存在一定的疏漏。这个药物究竟是如何到患者手上的,可能还要做进一步排查,认定好责任主体,才好进行下一步的处置。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田丰:临床试验用药对外销售肯定是违规的,临床试验机构必须要承担主要责任。但作为企业方,作为药品的持有人,也要加强提示和管理。作为药监部门,我们对企业的管理和要求也要进一步强化。如果这件事情不去认真监管,就可能会成为普遍现象,对社会和药品安全带来危害。这方面需要督促企业,我们自己也要加强监管。

此外,直播中还关注了“中药饮片是否标注了保质期?”“隐形牙套为何会呈现荧光现象?”等问题,更多详细内容,请关注9月4日晚8:00新闻频道播出的《政风热线》。



江苏广电总台荔枝新闻中心记者丨马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