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031|回复: 0

这样的企业人神共愤,有关部门让人寒心,法治社会再法治,总有老鼠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3-19 12: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山水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本人切身经历,呼吁各位在维权道路上一定不要放弃,无底线无道德的企业和法人代表就应该被惩罚,有关部门若玩忽职守就应该彻查,法治社会,不能因为一窝老鼠屎坏了一缸酱。若有虚假,本人愿负相应法律责任,也希望能得到媒体人的帮助,在此先感谢耐心看完的各位。不需要同情,只需要共鸣。如果有类似维权事情发生,可私信联系本人,本人一定知无不言,相关法律文书,因是否涉及违法,暂不上传,媒体若需要,可提供。
事情的经过如下:
    2018.9.10  本人父亲早上正常到公司上班,上班期间不慎从防护栏掉落,不能动弹,公司同事和法人儿子开车将我父亲送至金坛区人民医院就医。经拍片及医生诊断,我父亲右侧多发性肋骨骨折,腰椎横突骨折,右肺挫伤,右侧创伤性气胸。需住院治疗,于2018.9.25出院。企业方垫付部分医疗费,由我母亲全程照料,后出院回家休养。由于本人一直在外地工作,工作期间请假回家探望。从父母亲口中得知,企业方觉得只要垫付住院的部分医药费,人在家休养,病好了继续去上班就行。而我认为,这是明显的工伤事件,不能这样解决。我父亲碍于面子且不善言辞,不想太多繁琐。后本人带着父亲去公司找负责人。当天,法人不在,法人儿子在办公室,我问这件事公司是准备如何解决?公司应该主动申报工伤,法人儿子态度嚣张,意思很明确,公司是不会主动去申报的。谈到此,企业方不申报,只能员工本人自行申请工伤认定。之后企业没有支付任何费用,包含期间工资也没有支付。
   2018.12.4  金坛区人社局认定我父亲的案件为工伤。
   2019.1.19   常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我父亲的伤残等级为九级。
   2019.4.16   公司对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不服向一审法院提起上诉
   2019.8.6  法院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后公司不服,向常州中院提起上诉
   2019.12.23  常州中院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此次为终审判决。
   2020.1.10   金坛区仲裁委作出仲裁裁决:1.支持我父亲提出的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2.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公司需一次性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拖欠的工资。
期间公司不服,我父亲对仲裁委少算了三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也不服,同时上诉,互为原被告,案件合并开庭审理。
2020.6.20  一审法院判定:1.我父亲与公司间的劳动关系于2019.2.22解除2.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3.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拖欠的工资4.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
   公司不服,二审开庭,未提交新证据。
   2020.11.3  二审判决,确认一审事实属实,维持原判,驳回公司上诉请求。此次二审为终审判决。
   2020.11.18  我父亲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直至目前,案件执行中,未有执行结果,继续推动中。
以上为整个事情发生和处理的关键节点。

公司:常州金坛翔发水泥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某某为执行董事。



关于案件推动处理的过程中,让我的家人产生的焦虑,生气,无奈先不谈,有一些让人非常难以接受的点必须说一下。
   第一,在员工方申请认定工伤的过程中,我父亲按要求提供了劳动协议,医院诊断报告等。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的主张不一致时,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为什么在认定的过程中,金坛区人社局工伤科一直让员工方举证。我父亲作为弱势方,被逼无奈,联系工友,后得知公司通知员工,不允许发声。有一天,我父亲母亲午饭期间去公司食堂和工友闲聊,谈及这个受伤事件进行录音取证。录音文件我一遍遍按工伤科要求翻译成文字,足足十页A4纸,刻成光盘,送到工伤科,才完成的工伤认定。本人才疏学浅,试问金坛区人社局工伤科,这样操作对于一个普通老百姓,像我父亲这样的,没有专业知识支撑,没有背景的如果不能完成你们所要求的举证,这件事还能推动?什么叫其他公司扯来扯去,两三年认定结果都没出来,我方没有充足证据,有点难,拿其他公司举例,是有劝退员工方的意思?
   第二,我方递交了认定工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资料,起初聘请的金坛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让我父亲给五千元,律师送给工伤科,如果能认定是工伤就不退回,认定不成工伤就退回这个费用。这个神操作,到底是律师事务所一厢情愿想要的操作?还是一直在金坛区工伤科认定工伤的时候就要这么操作?不得而知。此律师事务所律师被我方放弃,简直没有底线。
   第三,关于企业方没有及时足额给员工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这件事情金坛区人社局相关部门为何没有及时对企业进行监察?补缴我父亲的相关保险的操作只是给我父亲打电话,让我父亲给某律师账户打三千元?什么叫逾期放弃?试问,社保局是这么做事的?补缴社保的比例,缴存的基数,什么时间,如何操作?没有规定?不应该告知?某律师电话打不通,没下文了?这种企业还能相安无事的继续存在?人社部门查了?其他员工社保交了?
   第四,执行部门执行中查询企业名下无足额财产,又有规定不能执行个人名下财产,这样的话就没有其他办法?公司厂房,公司设备,公司原材料不能查封拍卖?公司法人代表不应该被拘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这样的公司还能继续存在,公司法人还在打法律的擦边球,这不是无法无天了?当真没有任何办法,让我们这些老百姓吃哑巴亏?
   第五,这家公司是这样的操作,税务方面有没有问题,要安全生产,符不符合要求,相关部门有尽到职责?
   

   本人父亲所述,这十来年间工友出事的大大小小事情不少起,是如何做到息事宁人?在我家另聘律师进行辩护的过程中,私下威胁我方律师,政府有人有关系,简直可笑,试问是哪家政府哪家单位的关系?敢不敢亮出来,我们小老百姓没有什么可失去的,做人还是要坚守自己的人品,遵纪守法,天网恢恢,做错了事,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何况丝毫无压力,企业方如此嚣张,维权之路这么长,经历了想到想不到的所有步骤到最终执行。我不知道还有多少像我们这样的弱势方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有的人怕麻烦,有的人可能被威胁,或者其他。但是,我们愿意勇敢的站出来,个人的力量不可否认很卑微渺小,但是,如果大家都不发声,怎么能保证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到底应该如何为人民服务?有待观望。
   这件事情我们绝不退缩!!!天理难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