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坛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常州市金坛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意见》主要从土地供应、建设报批、交易管理、质量管理、交付使用、物业管理、房屋产权管理和房地产市场预警机制等八个方面提出了35条具体的要求及举措。
《意见》前两章主要针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前期土地供应、建设报批作出了具体要求,包括规范土地出让条件、科学控制供地节奏、加强开发项目规划审批、提升设计建设品质、完善公共配套设施等,进一步规范了开发企业前期拿地、报批过程中各项手续办理行为,明确了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
《意见》第三章围绕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市场交易管理,从商品房价格、预售许可、预销售行为、预售资金、合同注销、中介代理等方面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尤其对预售资金监管方面加强监管,做好风险的预警预控。
《意见》第四、五、六章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质量、后期交付提出明确要求,包括建立工程质量评估机制、强化公建配套建设验收、落实商品房交付通气会制度、完善物业服务行业管理体系建设、强化交房即发证等方面,构建多部门参与的横向联动执法和监管问责体系,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过程全链条管理,全面保障消费者权益。
意见指出,要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加大网上舆情监测力度,进一步将房地产开发项目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引导消费者理性购房,树立合理的住房消费观念。同时,加大对房地产领域突出矛盾的处置力度,建立房地产市场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受侵害,努力维护金坛区房地产市场秩序。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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