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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凡事] 社保第六险来了!常州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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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31 08:4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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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社保第六险”——长期护理保险来了!

2022年1月1日起

常州全市实行

有关长期护理保险的消息

一直备受市民关注

日前,常州出台

《常州市全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方案》

明确了长期护理保险的

覆盖范围、筹资标准、待遇标准等内容

全省8个试点城市

目前

我市60岁以上人口占比20.01%

65岁以上人口占比14.88%

相当于5个人当中

就有一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问题,各地陆续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截至目前,包括常州在内,省内共有8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其中南通、苏州为国家试点城市。我市自2019年起,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在武进区先行试点,截至今年末武进区试点三年,累计申请7001人次,符合重度失能5800人,各项工作运行平稳,达到社会预期。在武进区试点基础上,2022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推开。

那么,哪些人可以参保“长护险”?

筹资标准、申请方式又是怎样的?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具体实施方案

覆盖范围

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以下简称职工医保)、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以下简称居民医保)、

同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筹资标准

2022年度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筹集

标准为100元/人年

其中

个人缴费30元/人年、

政府补助30元/人年、

医保基金40元/人年。

失能评定

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经过6个月以上的治疗病情基本稳定,并经我市失能等级评定为中度、重度失能的,次月起可按规定享受相应保障待遇。

全市统一执行《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评估标准延续武进区先行试点时运用的评估标准,参考上海市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并结合了我市参保人群全覆盖的特点。

评估流程主要包括评估申请、审核受理、现场评估、评估复核、结果公示、出具结论等环节。对开展失能评估工作的对定点评估机构实行协议管理。建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资质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评估流程的监督考核,确保评估的专业化、规范化。

项目内容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内容包括

生活护理、

医疗护理、

护理辅具租赁补偿三类

1.生活护理:包括安全护理在内的21项内容,护理人员根据失能人员实际状态和需求提供相应服务。

2.医疗护理:包括病情观察、管道护理、康复护理等内容,根据医疗护理服务形式的不同,分为家庭病床医疗护理和医疗机构住院医疗护理两类。医疗护理项目的范围和收费标准参照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执行,其中医疗机构住院护理包含与护理服务相关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

3.护理辅具租赁补偿:包括长期护理必需且价格较高的护理辅具,包括轮椅、护理床等9个品种。

待遇标准

按照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适度确定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标准,并做好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衔接。根据参保人员选择服务类型不同,分为:居家护理、入住养老机构护理、入住医疗机构住院护理三种类型。

1.居家护理

(1)生活护理兼顾专业服务和亲情照护需求。对需要护理机构上门服务的失能人员,每月可按约定获得护理机构派出的护理人员提供的上门服务。对有亲情照护需求的失能人员,亲情照护人员在为失能人员提供生活护理服务后,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可按中度12元/日、重度失能20元/日予以生活护理补助。专业服务与亲情照护生活护理补助,两项合并计算。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在支付时中度失能人员不超过900元/月,重度失能人员不超过1500元/月。

(2)医疗护理对符合家庭医生上门预约服务中家庭病床建床条件并办理建床手续的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在限额内按比例进行补偿,限额标准为600元/月,限额内的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补偿75%,个人支付25%。

(3)护理辅具租赁补偿。为减轻失能人员日常生活照料必需且价格较高的护理辅具的费用负担,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对护理辅助器具租赁在限额内按比例进行补偿,限额标准为300元/月,限额内的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补偿75%,个人支付25%。

2.入住养老机构护理

(1)生活护理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中度30元/日、重度50元/日标准进行补偿。

(2)医疗护理对符合家庭医生上门预约服务中家庭病床建床条件并办理建床手续的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在限额内按比例进行补偿,限额标准为600元/月,限额内的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补偿75%,个人支付25%。

3.入住医疗机构住院护理

(1)生活护理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中度24元/日,重度40元/日标准进行补偿。

(2)医疗护理属于基本医疗护理服务范围的费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补偿75%,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

方案还规定:

符合长期护理保险管理要求的从事长期护理服务的护理院、护理机构,养老服务机构,设立专护病房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可提供上门居家护理或康复护理辅具租赁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

关于此次实施方案的相关解答

1.此次发布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政策较武进区先行试点时的政策待遇有哪些变化?

答:此次发布的政策体系以《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8〕116号)为基础,主要从以下五方面进行优化:

一是按照市级统筹体系设计政策框架,配套的实施方案、失能评估管理办法、服务项目内容和标准、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强化基金共济效用,定位同城同待,全市统一。

二是享受待遇人群由重度失能扩大到中度失能人员。

三是服务形式增加,居家护理中增加上门服务形式,更加注重服务提供。

四是服务范围增加,将护理辅具租赁补助服务纳入保障范围。

五是待遇标准稳步提升。1.居家和养老机构护理生活护理补助由40元/日,提高至50元/日,医疗机构住院护理的生活护理补助由35元/日,提高至40元/日。2.医疗护理目录乙类项目不再设置自付比例,减少参保人员自己承担的费用。3.家庭病床医疗护理待遇限额由450元/月提高至600元/月,报销比例也由60%提高至75%,住院护理待遇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75%。

2.目前我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已开展哪些具体工作,下一步还将开展哪些工作?

(一)已开展工作

一是开展居民医保参保人员2022年度长护险缴费与居民医保缴费的同步征收工作,截止目前,缴费工作接近尾声,不包括城乡困难群众个人无需缴费,全市约173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已缴费参保。二是完成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公开招投标,确定8家商保公司参与我市长期护理保险经办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长护险政策受社会各界密切关注,医保部门将借助社区、定点服务机构等实体平台,以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围绕保障对象关心的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布政策,实现多方位宣传。二是完成职工医保2022年度长期护理保险缴费工作。三是制定完善长护险经办规程,建全社商合作机制,规范开展经办管理服务,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基金风险防控机制,保障基金安全。四是做优网点经办服务,确保经办场所位置合理、功能完善、便利群众、辐射全域。五是开展评估机构、服务机构的确定工作,鼓励定点机构提供专业化、规范化长护险服务,同时落实定点评估机构、护理机构的服务记分考核,加强监督管理。

3.什么时候可以受理失能评估,要在哪里办?

2022年1月1日起,参保人可至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查询下载相关申请材料,做好失能等级自评等准备工作,2022年2月8日起参保人可至全市长护险经办窗口进行失能评估申请。长护险咨询电话:86190531,12393。

失能评估申请所需具体材料:

(一)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自评表;

(二)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申请人委托书;

(三)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申请表;

(四)《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申请人承诺书》;

(五)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申请人省社保卡原件或医保电子凭证;

(六)真实有效的完整病史资料(有效的疾病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例管理有关规定复印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例资料);

(七)已建立家庭病床等参保人申请时需要提供与医疗机构签订等《家庭建床服务协议书》(注意家庭建床协议有效期);

(八)其他相关材料。

参保人员(或委托代理人,下同)向受托机构提出失能等级评估申请时,需准备上述相关材料,并同步提交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自评表,且自评失能等级须达到D级以上。

特别说明:如申请人本人无法前往经办窗口申请,可签订《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申请人委托书》,委托他人来窗口进行申请;材料1、2、3和4在常州市医保局网站的个人办事板块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后,由合法委托人办理。网址:http://ybj.changzhou.gov.cn/

长护险失能评估申请地点为:

(一)市本级:

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经办大厅;

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钟楼分中心: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钟楼区政府一楼2号厅;

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天宁分中心: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天宁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新北分中心: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红河路65号新桥大厦3楼服务大厅;

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常州经开区分中心: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东方东路16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二)武进区

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武进分中心: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武南路518号;

(三)金坛区

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金坛分中心: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150号金坛区社保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四)溧阳市

溧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常州市溧阳市永定路65号

4.受理失能评估申请后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到待遇?

根据政策规定:“评估结论一般在申请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因不可抗力、参保人员突发疾病等情形无法完成的,可适当延长评估时限。需要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和诊断的时间不计入评估时限。参保人员经失能评估符合长护险待遇享受规定的,自失能评估结论作出次月起按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并按 规定选择护理服务方式和定点服务机构。”

5.评估机构、服务机构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定点,要到哪里申请?

(一)2022年1月起,评估机构可在规定的受理时间段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机构注册地所在的结算区经办机构进行申请。(二)计划2022年1月31日前,医保部门将发布定点服务机构遴选公告,居家上门护理、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辅具租赁机构可以到相应的经办机构申请。

具体受理时间请关注常州医疗保障局网站公告。

结算区经办机构如下:

市本级:

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经办大厅;

武进区

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武进分中心: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武南路518号;

金坛区

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金坛分中心: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150号金坛区社保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溧阳市

溧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常州市溧阳市永定路65号

6.如果在武进区已经评估达到中度失能等级的人员,明年是否还要重新评估才能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2021年7月1日以后被评为中度失能的参保人员,评估结果予以直接认可,参保人员无需申请评估,其待遇从2022年1月起按新政策执行。

2021年7月1日前申请评估但未达到重度失能的人员,2022年1月1日起可提出再次评估申请,评估费用由长护基金承担,待遇按新政策执行。

来源吧:中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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