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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观天下] 各位家长请注意!尚无特效解毒药!近期幼儿误服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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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4 09:3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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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以来,多家医院公开报道了儿童误服电蚊香液致使中毒案例,其中有两例确认死亡。记者了解到,电蚊香液中的有毒成分主要为拟除虫菊酯类,目前临床尚无特效解毒药。



6月5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报道一例一岁儿童误服电蚊香液中毒案例,急诊医生进行一系列抢救工作,并采取药物控制抽搐、缓解脑水肿等治疗方案。但最终患儿因为脑部严重损伤而不幸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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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急诊科医护正在抢救一名误服电蚊香液的患儿。新华社 黄宗治摄

6月7日,复旦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厦门医院(厦门市儿童医院)官微报道,此前医院急诊科抢救一名误服电蚊香液的1岁4月幼儿,在急诊给予镇静、止惊、降低颅内压、呼吸机辅助通气后,因病情危重,转入医院儿童重症监护室(PICU)进一步治疗,半个月后才出院。

河南省儿童医院郑东院区急诊科主任王海军等人在《误服拟除虫菊酯类蚊香液47例临床诊治分析》一文中指出,该院急诊门诊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共收治误服电蚊香液患儿52例。“电蚊香液主要成分为氯氟醚菊酯、四氟甲醚菊酯、四**菊酯、七氟甲醚菊酯和炔丙菊酯等,均属拟除虫菊酯类,已成为易被儿童误服的杀虫剂之一。”

6月10日,复旦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厦门医院急诊科主任娄庆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此前医院曾接诊过两例误服蚊香液中毒的患儿。“拟除虫菊酯是能够有效杀死蚊蝇的农药,平常家庭多见,虽为低毒,但误服进入人体后,其危害性便大大增加。误服后,患儿会出现皮肤发红等反应,中毒者可呼吸急促、咳嗽、头晕、头痛、眩晕、昏迷: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者可出现难以控制的抽搐。针对拟除虫菊酯类蚊香液中毒,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

记者在电商平台随机查询5种常见品牌电蚊香液发现,其拟除虫菊酯类有效成分含量在0.62%~1.2%之间。北京朝阳医院职业病与中毒医学科主任叶俏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大多数蚊香的有效成分是菊酯类杀虫剂,例如右旋**菊酯能够起到驱蚊的作用。菊酯类是国家允许使用的一种低毒高效杀虫剂,也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可用于防治卫生害虫及其媒介的农药。如果在环境中规范管理、合理使用,对人体基本无害。

“尽管拟除虫菊酯类药属于低毒药物,但如果误服进入人体,容易出现持续惊厥及进行性肺损伤,甚至出现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复旦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厦门医院急诊科主管护师、护士长刘华英说,口服中毒者可进行洗胃或用碳吸附胃中残留的药液,严重者采取机械通气等措施,应尽早进行血液净化。

专家表示,蚊香虽然是小产品,但事关百姓健康,属于特殊商品,在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上都应加强管理,尽可能避免类似误服情况发生。

叶俏表示,蚊香和杀虫剂已被列入农药管理范围,蚊香的毒性也有了强制规定。这些产品在投入使用之前,除需要取得一般日用品所必备的生产许可证外,还要有农业部门发放的农药登记号及农药生产许可证。“对于婴幼儿、孕妇和患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人,建议使用蚊帐,安装纱窗、纱门和用扑打的物理方法消灭蚊子。”

娄庆也建议,蚊香液往往形状特别、液体无色但带有“香味”,对幼儿有一定吸引力,应该在包装上显眼的位置明确警示“口服有毒”。此外,使用时一定要放在儿童看不见、摸不到的地方。在发现误服电蚊香液中毒的情况下,应马上就医,同时将剩余产品及外包装一同带至医院交给医务人员,方便了解毒物主要成分。“如果既往无抽搐病史的幼儿,突发的毫无征兆的抽搐,一定要马上送到医院就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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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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