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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致金坛交通局出租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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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5 17: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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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反映的出租车报废年限的问题,根据商务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第七条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施行引导报废。针对您反映的出租车更新换型的问题,国家、部、省等相关政策文件明确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具体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投入运营的车辆类型和报废周期等因素确定,经营权期限和车辆报废更新原则上应保持同步。常州市已于2020年10月将市区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期调整至八年、其他燃料种类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期调整至七年。金坛区依据常州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调整的经验,正在制定相关方案,后续请进一步关注金坛区政府的通知公告。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对金坛区交通运输事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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