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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凡事] 全市涉黑涉恶案件之七 李卫俊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金坛法院判处12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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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7 08:2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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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以来,李卫俊纠集冯小陶、王岩等社会闲散人员,通过聘用员工、借钱笼络、发放中介费等方式,逐步形成以李卫俊为首要分子,以冯小陶等人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主要通过对借款人、担保人等实施诈骗、虚假诉讼、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以欺骗、利诱等手段,让借款人虚写远高于本金的借条、签订虚假房屋租赁合同等,并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物、担保人,制造资金支付等虚假给付事实,采用电话骚扰、言语恐吓、堵锁换锁等软暴力手段,向借款人、担保人及其家人索要高额利息,或者以收取利息为名让其虚写借条,而后以虚假的借条、租赁合同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虚构本金数额、隐瞒借款事实,欺骗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使借款人、担保人及其家人负担高额非法债务。后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使法院作出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决定,逼迫借款人、担保人及其家人偿还债务。


以李卫俊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共涉及诈骗犯罪事实36起、敲诈勒索犯罪事实2起、虚假诉讼犯罪事实3起、寻衅滋事违法犯罪事实2起;丁众为索要债务伙同他人实施非法拘禁犯罪事实1起。


以李卫俊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欺骗他人虚打借条,借助民事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共提起民事诉讼51件,涉及70余名被害人,造成其中4名被害人被司法拘留,26名被害人被限制高消费,21名被害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名被害人名下房产6处、车辆7辆被查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80万元,严重干扰了正常的诉讼活动,损害了司法公信力,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9年11月1日,李卫俊因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寻衅滋事罪,被金坛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8万元。其余犯罪集团成员按各自所犯罪行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10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来源:常州晚报

     
发表于 2021-1-7 14:02: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南京
利用法院的手来干非法勾当。厉害,高明。那为啥一开始没有核查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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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7 16:32: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看破不说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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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7 17:24: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都是哪里人啊
     
发表于 2021-1-7 20:12: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常州
法院的人都是赤脚医生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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