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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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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 23: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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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对象


当年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当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


二、支持标准

01
新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奖励10万元。
02
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45万元。
03
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20万元。

三、工作流程

01
该项政策采取免申报方式。

02
每年三季度,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认定,并公示名单。次年一季度,市科技局根据上级下发的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和上年度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名单,确定并公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持名单。上述名单均通过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changzhou.gov.cn)公示。有异议的,由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进行核实,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核实。

03
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制定奖励方案,报市创新委备案。

04
市财政局根据最终奖励方案下达资金。


四、其他事项

01
本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

02
本细则由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  85681523
备注:该细则为《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常政办发〔2021〕21号)内容。

相关附件:常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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