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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美贴图] 离婚诉讼代理男方的一点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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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0 22:4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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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连续代理几起离婚案件,都是男方。女方起诉。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人财两空。离婚案件本没有对错,但男人很少有赢家,因为在上法院之前,他们已经输了。只是输多输少而已。巧合的是:几起案件都是新婚不久,女方便跑回娘家,从此夫妻关系逐步破裂。笔者很难判断女方究竟是否有骗婚的嫌疑。但是男方无一例外都是花了大价钱,其实没有真正“丈夫”多久。也很难想象,是不是真的现实生活难以维系,虽相亲认识,但不是旧社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深思熟虑领证结婚了,却几个月就受不了。或许结婚自愿,离婚自由,谁都没有错,但男方的父母的无奈实在不忍直视。或许女权主义者会说,离婚对女方的伤害也很大。不排除有所谓的女方双倍陪嫁,那只是极少数。有多少女方能拍着胸脯站出来说,我们标准达到了。其次女方的陪嫁又有多少是男方可以掌控的?法律要倡导良善的价值观,一旦婚姻和钱挂钩,没有几对能长久的。
按理说,作为法律人,应当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但基于事实上男方的弱势和法律上的反向歧视。本人想给男方家庭提个小醒。如果遇到结婚不久,女方便跑回娘家的,一定要立刻沟通,沟通解决不了立即起诉离婚。等于法院给你证明,你花了大价钱娶个媳妇,没几个月就分居了。不是骗婚,也有骗婚的嫌疑了。许多男方家庭存在这样的误区:1、谁提离婚谁吃亏。2、没到那一步。能自己解决就自己解决。3、不甘心离婚,对婚姻抱有幻想。4、不能便宜对方,拖也要拖住对方,逼她妥协。恰恰这样的误区使得男方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最后只能吃哑巴亏。便出现上述的现象:领证几个月,分居闹离婚一年、两年,女方起诉离婚,第一次,无原则性问题,不判离。又分居半年一年,再起诉,判离。男方自始至终都没享受过几个月的丈夫的权利,但法院认可这段闹心的存续的婚姻关系。彩礼不退,或者做做工作,退个零头以示安慰。其次,立即起诉,并非一定不可挽回,还是有回旋的余地。法律的宗旨还是劝和不劝分的。
写这篇文章,旨在提醒那些别有用心或者把婚姻当儿戏的女性,不要因为自己的自私和贪婪,毁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对于那些确实在短期共同生活中受到委屈的女性,也希望你们看开些,我相信在恋爱阶段,男方都是有投入的,都是好的,否则你们是不会嫁的。也不要因为一点点委屈就非离不可。
许多律师的诉状事实和理由都会这么写:双方婚前未深入了解。导致婚后矛盾。。。。。。这本身就是不成立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18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20周岁(女)。你以为给你2年时间是干嘛用的?作为一个成年人,法律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就推定你有结婚的思考和准备,要么你别结婚,你结婚就推定你了解了,考虑好了,要对婚姻负责了,一个成年人,把责任推给过去,推给自己的过失,却让别人连带倒霉,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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