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诗歌、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开始啦!

 
正值灿烂春日,金坛茅山最美好的季节。花明柳媚,燕语莺啼,盎然春色徐徐展开,春水初生,春林初盛,花洋茶海更添诗情画意。江苏省金坛茅山旅游度假区特开展“茅山春三百”之“百篇诗歌”征集和“百张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在诗词里寻找春天的足迹,用镜头记录下春天的美好。
一、征集内容 
以“我从春天来,诗从茅山来”为主题,征集若干篇与金坛茅山有关的诗词作品,以金坛茅山美景入诗,用诗词歌赋,赞颂美好春天。
征集若干张能全面反映金坛茅山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全面展现金坛茅山生态旅游、景区景点、农业观光、民俗风情,以及以金坛茶文化为主题(包括金坛茶、金坛茅山春景、金坛茅山茶园、金坛茅山茶人、茶事活动等)的优秀摄影作品。 入选诗歌和摄影作品将广泛用于金坛茅山宣传片、公益广告、宣传报道、主题活动等各种载体和场合。
二、主办单位 
江苏省金坛茅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三、征集时间

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20日(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四、征集要求 
①每名参赛者可提交单篇或多篇(不超过3篇)诗歌作品; ②征稿体裁为现代诗(含散文诗,每首[章]限30行内)、古典诗词(需符合格律声韵); ③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禁止套作与抄袭。
①作品必须取材于金坛茅山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②每名参赛者可提交单张或多张(不超过3张)组照作品、单幅作品,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彩色),请将组照拼版并标明顺序; ③仅限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20日间创作的作品。网络实名制投稿,文件为JPEG格式,每张作品文件不小于5MB; ④摄影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对影调和色彩等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严禁造假,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以及创作思路简述。
五、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所有热爱诗歌和摄影的创作者均可参加。 六、评选方式

征集截止后,将对征集作品进行初选,选出入围作品若干。
根据入围作品,组织专家评审统一打分,选出获奖作品,投入后期应用。
优秀作品(包括获奖作品)将在金坛茅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自媒体平台和相关媒体公布,并在成果展示活动上予以展示。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3名,每名奖金800元; 三等奖6名,每名奖金500元。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3名,每名奖金800元; 三等奖6名,每名奖金500元。 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证书。其他入围作品将获得度假区精美文创礼品一份。主办方有权根据投稿作品的创作水平对上述奖项设置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空缺部分奖项、增加或减少奖项名额等。获奖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八、作品提交方式 
请发邮件至publicmaoshan@163.com提交。 联系人:王群 电话:82890006 邮件主题统一为“姓名+联系方式+百篇诗歌投稿”或“姓名+联系方式+百张摄影作品投稿”。 九、其他事项 
1.作品一经投稿,一律不退,其所有权、使用权,署名权、发表权,财产权及改编权均归江苏省金坛茅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所有。 2.参赛稿件的作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他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与上述要求不符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3.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本条款。 4.若需了解更多江苏省金坛茅山旅游度假区的详情信息,请登录我们的官方网站(www.chinamaoshan.cn)或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茅山发布”。
在诗词里寻找春天的足迹, 用镜头记录下春天的美好。 带上你的优秀作品, 快来投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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