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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我局办理的唐某芬被网络诈骗一案(案件编号 J3204135221111800026),经我局侦查核实,被害人唐某芬被骗资金确实转账至张某昆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号:62179959300****0647,我局对张某昆涉案账号进行了资金冻结,冻结金额17019.19元。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唐某芬被骗案涉案银行卡(卡号:62179959300****0647,开户名:张某昆)中冻结资金人民币17019.19元向受害人唐某芬按比例返还2886元。
现对上述涉案账号部分冻结资金返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公示期间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反映。
联系人:虞警官 联系电话:0519-82396157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阳南路999号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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