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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提醒:这些收费不可以,教育收费行为须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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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3 08:4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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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增强依法收费意识,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维护教育市场价格秩序,近期常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全市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现向全市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等教育收费主体的收费行为提醒如下:

01.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政策

各教育收费主体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落实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严禁通过“家委会”等名义,变相乱收费。

02.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各教育收费主体必须在校园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内容。严禁收取未公示的费用,严禁收取与公示内容不符的费用。收费标准变动时,要及时变更,确保公示内容准确,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03.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文件

各教育收费主体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严禁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严禁重复、分解收费项目收费;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赞助费等类似费用;严禁收取国家明令禁止的择校费、补课费等费用;严禁跨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

04.严格管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各教育收费主体严禁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回扣、返还款等行为;严禁将明确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强制、变相强制或暗示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或资料;严禁违反规定、违背学生及家长自愿,强制服务并收取费用。

各教育主体应当加强自律,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教育市场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给予行政处罚,并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教育主体的行为进行监督,如有发现存在违规收费行为请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

     
发表于 2022-6-13 10:24: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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