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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我们为真实事故买单,不接受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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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7 15:5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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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保险欺诈数量呈上升趋势、手段呈多样化态势、欺诈呈团伙化趋势。一桩桩一件件离奇的骗保事件,听起来像是离我们很远,却真实的发生在现实世界中。



案列分享

2019年7月20日,某人寿公司接报案称,被保险人张某于2019年7月19日在郊外意外溺水死亡,其家属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死亡证明。现场查勘发现,事发现场路面平整,排除了意外落水因素。行业排查发现张某生前欠下300多万元债务,短期内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了多份意外险,保额合计145万元,存在短期内分散投保高额意外险后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赔嫌疑。在某市保险行业协会指导下成立多公司联合调查组,走访派出所获悉公安机关排除他杀,家属对张某死亡原因为**无异议。联合调查组整理线索证据链,向家属解释宣传保险法律法规和保险欺诈的法律后果。家属最终提供了张某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相关保险公司依法做出拒赔意外身故保险金决定。



有利可图的事情,人们都愿意去做。但是,这句话并不是让我们变得唯利是图,去追逐自己的私利。



通过案例我们就可以看出来,大部分都是未遂案件。公安、法院、保险公司,慧眼是能够识破人为制造或者虚构的保险事故的,所以守住底线,不义之财不可取,莫让骗保害人害己。


接下来

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下反欺诈相关知识吧


什么是保险欺诈

保险欺诈,是指利用或假借保险合同谋取不法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涉嫌保险金诈骗类、非法经营类和保险合同诈骗类等。


保险欺诈的危害

1

保险欺诈行为直接侵害了保险消费者利益

2

侵蚀了保险机构效益

3

间接推高了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的价格

4

损害行业形象

5

破坏市场秩序

6

动摇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





反保欺诈工作的意义

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有利于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提高行业抗风险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树立保险行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重点打击三类欺诈行为

1、保险金诈骗类欺诈行为



包括: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等。

2、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类欺诈行为



包括:非法设立保险公司、非法设立保险中介机构,设立虚假的保险机构网站,假冒保险公司名义设立微博、发送短信开展业务,非法开展商业保险业务、非法经营保险中介业务,以及销售境外保险公司保单等行为。

3、保险合同诈骗类欺诈行为



包括:销售非法设立的保险公司的保单、假冒保险公司名义制售假保单、伪造或变造保险公司单证或印章等材料欺骗消费者,以及利用保险单证、以高息为诱饵的非法集资等行为。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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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法律后果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及第十六条相关规定:
1.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2.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



3.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上述三种行为之一的,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



5. 关于“不如实告知”的法律后果:

(1)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二)刑事法律后果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如何防范保险欺诈

保险欺诈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保险欺诈的预防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和努力。


1.树立对保险欺诈危害性的正确认识,充分了解保险欺诈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主动提升防范保险欺诈风险意识,自觉抵制保险欺诈行为,从源头上防范欺诈风险。

2.时刻提高警惕,不轻信不法分子的诱导、哄骗。

3.通过正规途径、选择合法的保险机构进行投保,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要及时报案。

4.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投/被保险人、受益人及保险事故的实际情况,提供真实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等,不参与任何保险欺诈活动。
5.一旦发现保险欺诈的行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保监会、公安机关举报,自觉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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