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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特刊] 常州市曝光7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涉及金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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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3 08:4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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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精准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现将全市各地近期查处的7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


溧阳市旭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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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0日,溧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同其他两家企业共同租赁了同一跨厂房,其中与一家企业临界部位采取了物理封堵措施进行隔离,与另一家A企业的临界部位采取物理隔离措施时,中间留了5米左右的通道,此通道为A企业车辆进出唯一通道。执法人员查看了该企业厂区分布图,此通道属于该企业厂区范围,根据现场张贴的行车风险告知卡,此通道属于该企业行车吊运物件影响范围。A企业车辆经该企业厂区内出入的行为,危及到了该企业的安全生产。该企业行车吊运物件的行为,危及到了A企业车辆的正常出入。两家企业指定了专人负责检查和协调,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该企业司和A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溧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02


上海地民钢结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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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8日,金坛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A企业检查发现,A企业管片车间现场从业人员张某、李某、刘某3人正使用电焊机焊接制作堆放架、运输架。经查,上述3人均为上海地民钢结构有限公司员工,该企业与A企业签订有《上海皇都花园堆放架、运输架合同》,承包了A企业的堆放架、运输架的制作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该企业负责人张某安排企业人员到A企业焊接制作堆放架、运输架,上述3人均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

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金坛区应急管理局依据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03

常州市新武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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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8日,武进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员工杨某在现场进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杨某为该企业普通机械设备操作工,由于近期该企业订单数较多,产品赶工期,临时安排该员工去从事焊接作业。经查询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相关信息,确认该名员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武进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04


常州市同茂车辆部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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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1日,新北区西夏墅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有两名员工正在进行电焊作业,经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查询,该两名员工未持有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遂于当日将该线索移交给新北区应急管理,新北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线索进行现场核实,证实该企业有两名员工未持有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上岗作业。


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新北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05


常州市诺迪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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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7日,天宁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的1名员工刘某正在车间进行电焊作业,经执法人员在国家应急管理部官网查询,以及对该企业法定代表人陆某和员工刘某询问,证实该企业员工刘某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附件《特种作业目录》中“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的规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属于特种作业,电焊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天宁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06


常州鑫辉达照明灯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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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7日,钟楼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生产车间工人王某、任某正在进行氩弧焊、气保焊电焊焊接作业,执法人员通过《全国特种作业证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未查到两人的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证持证信息。


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钟楼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07


江苏新中天塑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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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日,常州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检查发现,该企业2023年共招收了8名新员工,该企业提供的员工教育培训台账中显示,计划新员工岗前培训时间为2-4小时,检查发现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卡内容均为空白,故该企业未按照规定对上述8名新员工进行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培训工作。该企业喷塑车间有6台注塑机,但该企业未按照《橡胶塑料注塑成型机安全要求(GB22530-2008)》第5.1.3的要求安装保护联锁装置;同时,车间内3台台钻、2台粉碎机其皮带传动部位离人员操作面2米以下,存在造成机械**的风险,但该企业未按照《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第6.1.6条的要求安装防护装置。检查当天,该企业注塑车间1名行车的操作工冯某操作行车时未穿戴安全帽、足部防护劳保鞋,检查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未查见该企业为冯某发放安全帽、足部防护劳保鞋的记录,该企业未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GB39800.1——2020)》第4.3条表1中头部防护和足部防护的要求给从业人员发放安全帽和安全鞋。


该企业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未按照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常州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和第九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表于 2023-4-13 18:49: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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