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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观天下] 注意了!多则警方通告!常州人速速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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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7 09: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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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滨湖派出所


发布通告


↓↓↓


常州市金坛天润商贸有限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已立案侦查


请尚未报案的被害人


尽快携带相关材料


前往投资地点所在地派出所


登记报案


警方通告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投资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常州市金坛天润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案,已由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立案侦查。请尚未报案的被害人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相关付款凭证及收据、银行交易明细等材料有序前往投资地点所在地派出所登记报案。


本案报案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5日。请相关人员如实反映情况、理性表达诉求。


联系人:徐警官,王警官,82333110


联系地点: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滨湖派出所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滨湖派出所


2023年5月25日






24日


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北大街派出所


发布通告


↓↓↓


常州汇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已立案侦查


请尚未报案的投资人


尽快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制作笔录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报案通告






常州汇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已立案侦查,为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目前尚未报案的投资人请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制作笔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本案的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负责人、团队经理、业务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止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将自己在常州汇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服务期间收取的涉案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违法所得退缴至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指定账户(需本人到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北大街派出所办理)。及时退缴上述钱款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涉案钱款的,公安机关将严肃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张警官、冯警官


联系电话:0519—86684032


联系地点:常州市钟楼区中玉带桥8号






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北大街派出所


2023年5月24日






18日


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


发布公告


↓↓↓


2015年,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


在侦办“周某被诈骗案”中


依法查处了从事非法现货经营的


四川玖鑫公司


2018年3月30日以来


退款工作持续进行


请当事人于公告之日起


一年内领取


警方公告






2015年,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在侦办“周某被诈骗案”中,依法查处了以尹某、伏某某等人为首的从事非法现货经营的四川玖鑫公司,并对涉案账户进行了冻结。根据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2016)苏0412刑初269号刑事判决书,查封、冻结、扣押在案的财产由查封、冻结、扣押机关依法处置,2018年3月30日以来,退款工作持续进行。


目前,分局对该案冻结的涉案资金尚有部分未发还完毕,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经通知但尚未领取或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的部分涉案资金进行公告(见下表)。请当事人于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提供银行账号或到我单位领取。如因客观原因确需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委托书、委托人银行账号等资料;如当事人本人已死亡或失踪的,则全部直系亲属可依法委托一人代为领取,受托人除需提供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委托书、委托人银行账号等资料外,还需提供全部直系亲属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的委托公证书、当事人死亡或失踪的相关证明文件、全部直系亲属与当事人的关系证明或其他与款项领取有关的文件(生效裁判文书、公证遗嘱等)。


逾期未领取的,将作为无主财物上交武进区财政处理,日后凭相关手续由武进区财政退还。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18号


联系人:唐警官,电话:13961227730






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


二O**年五月十八日














来源:常州钟楼公安微警务、常州金坛公安微警务 、常州武进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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