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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金坛区华罗庚实验学校新城分校2023年秋学期新生入学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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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31 13:49: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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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入学通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坛教字〔2023〕30号)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秋学期招生入学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学区范围内,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金坛区户籍儿童。








二、招生计划




11个班。








三、招生方式




免试入学。








四、招生范围




东至:金湖路;南至:金坛大道;西至:东环二路—金山路;北至:南环一路—华阳路—峨嵋路。






五、招生办法




第一步:信息采集。5月22日-6月26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通过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入学信息采集。方法为打开“我的常州”手机APP,进入“教育服务”版块,点击“入学信息采集”栏目,输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户籍信息、家长信息、家庭房产等入学必须信息,完成入学信息采集登记。


登记结束后,请耐心等待教育行政部门或我校通知,按要求到校进行现场审核。如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的,系统状态将变更为“现场审核结束”。


第二步:现场审核。7月1日至2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收到现场审核(电话或短信)通知的家长,由一名家长(父或母)携带适龄儿童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带好水笔,到我校科艺楼一楼图书馆办理入学报名登记。


所需材料:金坛区域适龄儿童报名, 有关材料包括: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随祖辈居住在施教区(三代同堂)以下三个条件须同时具备:1、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均未购房(需提供常州市不动产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出具的儿童父亲和母亲房产情况查档证明);2、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父母一方和孩子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3、祖辈房产与户籍双证合一。


第三步:公布名单。7月15日,我校公布符合条件的新生名单(电话通知)并在学校东门卫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温馨提示




1.对符合我校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学区适龄儿童,我校将进行报名登记材料审核,请家长根据招生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登记和材料审核。


2.7月15日,我校公布符合条件的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3.户籍已迁入本学区的转学学生,办理转学登记时间为放暑假前一周和秋学期开学前一周。因实施标准班额(45人/班)办学,我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仅作登记。若有空余学额,逐一办理转学手续。






七、注意事项




1.我校优先安排户籍地与施教区内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后统筹安排施教区内合法固定住所与户籍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


2.房产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及以前。


3.我校实行学位使用周期管理,学区内的每套住房,6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双胞胎和二孩例外)


4.本通告解释权归华罗庚实验学校新城分校所有。












八、咨询电话




陈老师:0519―82358002、傅老师:0519-82358009


周老师:0519-82358016






八、投诉电话




学      校:0519-82358002(校长室)


责任督学:0519-82358004(陈老师、朱老师)


区教育局:0519-82881859、0519-82824278(基教科)、0519-82881815(督导室)。










常州市金坛区华罗庚实验学校新城分校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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