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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观天下] 公司规定女职工产假只有98天,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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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19 15:2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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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你准备什么时候休产假呀!


我们公司制度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8天,超过98天继续休假的,按照事假处理”。
这样合理吗?
好像不对劲吧


江苏女职工的产假有多少天?
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工会“法治体检”发现
企业规章制度违法怎么办?
......


小圆小梦带你来了解
↓↓↓




法规文件链接:
《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13.完善生育休假制度。严格落实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制度,保障生育妇女休假合法权益。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女职工下列保护:


(一)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延长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


(三)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


(四)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


(五)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四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十五天。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来源: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发表于 2023-7-19 19:59: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158天,剖腹产再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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