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138|回复: 0

[众观天下] 常州消防“双随机一公开”,2023年9月以下单位将被抽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9-7 10:3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山水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2023年8月份单位的抽查结果及2023年9月份抽查计划,请相关单位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抽查事项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抽查依据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抽查对象
重点单位/一般单位
抽查主体
市级消防救援机构、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抽查比例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期间,专项整治对象作为抽查重点。
抽查次数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其他单位按照系统随机生成的抽查计划开展检查。
抽查方式
电脑随机抽取
抽查内容及要求
抽查单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抽查要求执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令)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9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微信图片_20230907102742.png
微信图片_20230907102742_1.png
微信图片_20230907102742_2.png
微信图片_20230907102742_3.png 微信图片_20230907102742_4.png
微信图片_20230907102742_5.png
微信图片_20230907102742_6.png
微信图片_20230907102742_7.png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