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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特刊] 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有哪些后果?注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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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0 08:5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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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严厉打击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问题,在查处的案件中发现,很多当事人对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法律后果不清楚、不了解:有的人亲属在参保人死亡后,不及时向社保部门报告,对多领社保基金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即使被发现了,退回多领社保基金就行。有的人认为,自己两边都缴了费,重复领取理所当然……

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主要指参保人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本人、他人或单位继续违规领取或以其他形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主要包括重复领取、死亡冒领、服刑(失踪)期间违规领取、欺诈骗保及其他违规领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八条规定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四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属于违法行为,必须要退回冒领、重复领取的待遇,拒不退回的,将会受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存在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情形的,本人或亲属应及时向所在管理单位或当地社保部门进行申报,及时主动归还多领的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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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稽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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