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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6 10: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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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溧阳市高校教师发展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5名(溧阳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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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4年11月13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3日后出生)。


(五)报考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级部长及以上(限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分团委秘书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


2.有2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六)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20日)后2年内的,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20日)后1年内的,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七)除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2023年11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八)学生干部经历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5月20日前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报名时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changzhou.gov.cn)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大学官网站(https://rsc.nuaa.edu.cn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聘网站(https://zp.nuaa.edu.cn


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liyang.gov.cn)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网址:https://zp.nuaa.edu.cn/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09:00-11月20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


3.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


4.未按时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或信息错误的视为报名无效。


5.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常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告核减招聘计划。


6.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7.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上的诚信协议,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聘网站(https://zp.nua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聘网站(https://zp.nuaa.edu.cn/)。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心理测试、小组面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组织实施。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聘网站(https://zp.nuaa.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方向为专项基础知识和能力测试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合格线为50分(总分100分)。


2.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聘网站(https://zp.nuaa.edu.cn/)公布。


3.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8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小组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心理测试


主要以答题的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三)资格复审。在小组面试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身份证;


②本(专)科、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成绩单;


③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党员证明:须为近六个月内由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部门或二级党组织出具的证明。


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级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证明。出具的证明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由高校校级相关部门出具证明;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岗位、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④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报考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报考人员立即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⑤如因资格复审出现岗位空缺的,则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小组面试


1.按照我校制定的小组面试办法执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


2.小组面试合格线为60分(总分100分)。小组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本人。


3.在小组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小组面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综合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养、综合素质等。


2.综合面试合格线为60分(总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本人。


(六)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小组面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小组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综合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综合面试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溧阳市高校教师发展中心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任专职辅导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须在我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综合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六、招聘咨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学生工作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5-84896867


学生工作处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19-88970027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4891546


八、本公告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溧阳市高校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溧阳市高校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13日


11月15日


常州经开区


公开招聘38名协管员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城镇管理水平,经研究,常州经开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协管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协管员38名,招聘岗位详见《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协管员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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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可查看大图


02


招聘对象及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素质好,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户籍要求详见《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遥观镇人民政府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协管员岗位简介表》。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0日至2005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详见《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协管员岗位简介表》。


4.报名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方可报考。


5.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加分情形


1.考生报考户籍所在镇、街道的岗位笔试加2分。


2.退役军人笔试加5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社会化管理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3


招聘程序


01


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


http://www.czdfrl.com/。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20日9:00—11月22日16:00。


2.缴费时间:2023年11月20日9:00—11月23日11:00。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


6.报考资格与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7.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审核结果。


8.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登录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10:00—12:00。


02


笔试加分审核


成功报名且涉及笔试加分的考生请于11月28日10:00—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常州经开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山水路与五一路交叉口东北60米东方青年人才社区内)进行笔试加分资格确认登记。涉及户籍加分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涉及退役军人加分的,须提供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加分登记审核的,视为无加分项。


03


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11月29日10:00—12月1日19:00,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登录网址:


http://www.czdfrl.com/


04


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写作等,考试形式采取主客观相结合,试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者缺一不可)。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使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居民临时身份证。


4.考生成绩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在简章发布的网站上查询,本次笔试设合格线,合格线分数为50分(不含倾斜政策加分)。





资格复审


1.对象:根据笔试总分(含笔试成绩及加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示栏上公布。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4.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名单公示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期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笔试总分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05


体检


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3.报考人员不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06


考察(政审)与公示


1.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政审)。重点考察(政审)其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及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品行。


2.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4.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07


聘用


1.由招聘单位通知报到,招聘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根据自身需要,合理选择用工方式,签订劳动合同或派遣协议。


2.协管员统一试用期为2个月。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1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


3.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


4.本次招聘建立协管员储备库制度。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按岗位组成储备库,并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首次公示日起6个月。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用工单位可书面报请区组织部同意,使用储备库人员:(1)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录用资格和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的;(2)录用公示后,本人声明放弃该岗位,并提供书面承诺的;(3)有效期内该岗位人员辞职的;(4)有效期内被用工单位辞退的。


5.聘用期间,协管员薪酬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08


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由区组织部委托常州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举行,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其他网站以本次招聘名义发布的任何信息与区组织部无关。指定网址:


http://www.czdfrl.com/


2.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针对此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协管员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区组织部无关。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文件执行。


4.招聘咨询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19-88788993


5.本简章由常州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来源:中国溧阳  常州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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