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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特刊] 脂肪肝、高血糖……这些体检指标竟成求职拦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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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4 13:4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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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特此依照法院生效判决,公开登报向您赔礼道歉!”前不久,《深圳商报》刊登由深圳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致歉声明。声明中,该公司称在招录过程中,基于与工作岗位要求无关的身体条件,对陈正进(化名)“进行差别对待,违反了平等就业原则”。

11月9日,陈正进告诉记者,他接受了该公司道歉,且已找到新工作。

从通过简历筛选,到闯过多轮笔试面试、收到录用通知,结果却在入职体检后被拒录……记者采访了解到,不少求职者有着与陈正进相似的经历。针对用人单位以求职者“体检不合格”为由拒绝录用的情况,专业人士表示,在不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前提下,如果劳动者的身体状况不影响劳动提供,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录用。

企业因窦性心律异常拒录求职者,被判登报道歉

陈正进是一名小儿**后遗症导致的肢体障碍人士。2021年8月,他向深圳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递了简历,应聘运营经理岗位。通过两轮面试后,陈正进收到了录用通知,岗位为运营主管。

随后,根据公司要求,陈正进前往医院进行入职体检。领取体检报告后,他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然而,公司以体检报告中“需要定期复查”、公司不愿接受“风险系数高的候选人”为由,拒绝为其办理入职手续。

陈正进认为,公司是因其左下肢肌肉萎缩而拒绝录用。该公司称,在面试阶段见过陈正进,并不在乎其身高问题。考虑到他应聘岗位需要出差,且经常晚上还要处理工作,而体检报告显示窦性心律异常且需要定期复查,公司担心他身体承受不住,才觉得有风险。

陈正进认为,自己顺利通过考核、收到录用通知书,胜任该岗位的工作能力已经得到明确认可,公司拒绝其入职的理由没有依据,属于就业歧视,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公开登报赔礼道歉,同时赔偿经济损失。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认为,我国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运营主管”岗位,系属窦性心动过缓患者禁止从事的工作类型,且陈正进提交的体检报告亦载明“大多数心动过缓,无重要的临床意义”。法院认为,公司基于与工作岗位要求无关的身体条件对陈正进进行差别对待,违反了平等就业原则,应公开登报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误工费及搬家费等损失共计6000元。

不危害公共卫生安全、不影响劳动,不得拒录

“生病留下的陈旧性癫痕,体检报告显示‘考虑胸膜黏连’,医生开了证明说无影响,还是被拒录”“因体检不合格被拒录,但却不知道具体原因”……记者在社交平台发现,不少求职者分享了因“体检不合格”被拒录的经历,有的因“脂肪肝”“高血糖”,有的因“转氨酶偏高”,还有的不知因哪项检查不合格被拒。


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以所谓的“体检不合格”为由拒绝录用求职者吗?


“由于劳动能力与劳动者健康状况直接相关,因此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可以对求职者进行健康检查。”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沈建峰直言,招聘单位发现劳动者存在影响劳动力提供的疾病,有权拒绝录用。但如果身体状况不影响劳动提供,或不属于法律明确基于该状况对劳动者进行区分对待的情形,则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录用劳动者。

谈及后一种情形,沈建峰介绍,就业促进法明确,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目前,我国法律仅对部分从事特定岗位的人员的健康情况作出规定,此类对健康有要求的岗位基本关涉公共卫生安全,从公共利益出发,对特定岗位的从业人员范围进行限制。”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法官易小波说,“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形之外,并不存在劳动者因患哪类疾病而不得就业的情况。”

“用人单位在发录用通知后,以劳动者体检存在问题拒绝录用的,应有明确法律依据。”易小波认为,用人单位基于应聘者身体条件做出不合理的差别对待、排斥或限制行为,侵犯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

滥用用工自主权,隐患重重

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拥有用工自主权,可以根据岗位、工种要求,选择合适的劳动者。在这个意义上,用工自主权是实现劳动力优胜劣汰的机制之一。但是,用人单位在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不能忽视求职者的利益,不能违背法律及社会公德,而应该本着公平、公正、适当的原则行使用工自主权,否则即构成用工自主权的滥用。


滥用用工自主权,涉嫌侵害求职者平等就业权。我国劳动法、就业促进法都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一些用人单位在招录求职者时,常常设置一些超越法律规定或者法律法规并未明确的限制性要求,比如,招聘岗位圈定男性求职者,不录用怀孕或计划怀孕的女性求职者,排除特定户籍地的求职者,提高求职者入职健康标准等。这些限制性规定与法不符,侵害了求职者的平等就业权。

滥用用工自主权,也会损害用人单位的长远利益。诸多“百年老店”长盛不衰的秘诀之一,就包含良心经营、公平做事,在经营中公平对待客户,在管理中平等对待劳动者,在行为上重视社会信誉。现代社会,劳动者素质、企业商誉都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元素,滥用用工自主权很可能会让高素质劳动者望而却步,降低用人单位对高素质劳动者的吸引力。一个不重视劳动者权益、对求职者苛刻的用人单位,其“朋友圈”必然会越来越小,社会评价也会走下坡路,最终受伤的是企业的长远发展。

滥用用工自主权,还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利益。一方面,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无授权不可为,滥用用工自主权在形式上多数属于钻法律空子的行为,本质上则是违法行为,因而与法治经济的要求相背离,损害法律法规的权威;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道德经济,滥用用工自主权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相违背,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任其存在,会干扰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

破解用人单位滥用用工自主权,需要多措并举。通过法律的立改废,明确用工自主权的边界,不给用人单位滥用的空间;通过行政执法、法治体检等方式,警示和提醒用人单位摒弃滥用行为;通过政策引导、经营者合规性评估等方式,让用人单位自觉改变短视的做法。期待各方共同努力,群策群力,积极引导用工自主权回归正道。


来源:工人日报


     
发表于 2023-11-25 06:39: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单位总想找个身体健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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