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7021|回复: 0

[焦点话题] @缓缴单位:补足失业保险费后可申请享受稳岗返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12-8 09: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山水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33号)文件精神和省厅有关政策口径,2022年度申请缓缴失业保险费的单位,在补足失业保险费后,可至参保所在地的辖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稳岗返还。

友情提醒

  为了不影响稳岗返还政策的享受,请相关单位及时做好补缴工作哦!

稳岗返还申请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31日

详情请咨询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微信图片_20231208094305.png

▲点击查看大图

来源:人就中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