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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观天下] 开始收取1元包装费,包装收费?可以,但是不应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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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08:4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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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平台表示自2024年起,


外卖开始收取1元包装费,


力求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某知名奶茶品牌,


被曝按杯收取包装费,


但是实际上是多杯放一个包装袋……


当代年轻人的消费哲学是,“两三百的会员费可以出,几十元的咖啡奶茶可以喝,但是几元包装费必须精打细算”,近年来“包装收费”“打包费”频频触动消费者神经。
除超市收取打包费外,


外卖平台打包费收费标准模糊


也一直以来饱受诟病。


但是为何消费者仍然反响强烈呢?


部分消费者发现,由于大米或者整箱牛奶等已有完善包装,没办法用普通塑料袋包装,但是由于收取包装费,商家在相关产品拎手处系上未使用的包装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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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消费者表示,相较于其他超市的订单,某平台的包装袋在付款后是独立形成订单的,并没有明显提示,很多人并没有注意到包装已经额外付费。也有消费者表示,自己不需要塑料袋,让配送员自行带回,要求退费。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之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我们注意到,很多超市的产品已经通过塑料袋和塑料盒等进行了完善的包装,可有效避免商品破损或者被污染,再额外使用塑料购物袋已无必要。消费者有权根据自己实际需求选择是否使用购物袋。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了,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由于部分平台免费提供购物袋仍在试用期,如果需要额外收费,应当明确提示消费者,并且告知消费者收费标准,充分保障其知情权,避免消费者由于消费惯性忽略收费项目,产生消费纠纷。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条之规定:“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绿色消费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并无冲突。限塑令的最终目的不在于收费,而是通过收费减少塑料购物袋的使用频率,引导消费者自发形成绿色消费习惯,从而降低塑料产品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江苏省消保委呼吁
经营者可以探索降低塑料购物袋使用频率的销售策略,而非简单粗暴地统一收费。一方面,在下单时赋予消费者选择权,允许消费者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需要使用塑料购物袋。另一方面,由于外卖或者超市外送多是送货上门,可以优化仓储和配送环节,采用能循环使用的包装,进行环保配送,例如可以使用布袋等环保材料配送,待商品送货上门后再由配送人员带回包装袋等。此外,也提醒广大经营者,如果变更经营策略,应当及时显著提示消费者,充分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


来源:江苏省消保委


     
发表于 2024-1-11 10:42: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有本事自己到店去拿,还特么在乎一块钱包装费送到你这,需要喂食员吗,直接上门喂给你吃
山水帮帮设置悬赏提问,并在广播台滚动显示,暴光率更大,有问题就到山水帮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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