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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观天下] 职场小贴士!哪些情形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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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1 08:5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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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哪些情形用人单位


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终止后


工资必须一次结清吗?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来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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