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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特刊] 天宁区最新通报!事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学科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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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9 15:5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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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






刘蕾,借租天宁区青龙街道阳光龙庭37幢甲单元23楼,无证无照经营。经查实,其违规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学科类培训。




















天宁区“双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区教育局、市场监管局、青龙街道对其进行了联合查处并开展约谈,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学科类教学行为、清退所收费用。


















常州市天宁区“双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醒广大中小学(含幼儿园)学生及家长:


1.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不跟风、不盲目参加学科培训。


2.确有需求的要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查询和报名缴费。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含以充值、次卡等形式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或者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培训机构提前收取费用时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收取。


3.培训机构应与学生家长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合同文本应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


常州市天宁区“双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





来源:天宁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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