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56|回复: 0

[众观天下] 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为职业病怎么办?还有工伤待遇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8-6 08:5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山水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为职业病怎么办?还还能领到工伤待遇吗吗?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有关规定,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一)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
  (二)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






  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前款第(一)项人员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计发。前款第(二)项人员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按本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




  上述被认定为工伤的职业病人员,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中明确的用人单位,在该职工从业期间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项目和标准支付待遇。




哪些职业病可以认定工伤?


  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如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结合职工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临床表现及辅助检查结果等,由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诊断结论。






  职业病的范围是由国家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可以参考《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来源:人力资源保障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