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033|回复: 0

[众观天下] 出差期间受伤,是工伤吗?满足这两个条件认定为工伤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8-9 09: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山水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案情简介






















刘先生是某科技公司财务,近期由于工作需要到外地参加会议。在会议中场休息期间,刘先生下楼梯时不小心摔伤,造成多处骨折。






到外地开会期间受伤的,能认定工伤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分析






















根据前述法律规定,出差期间受伤要被认定为工伤需满足两个条件:






1


职工是因工外出。






2


职工出现受伤或下落不明的情况是出于工作原因。






本案中,刘先生由于工作需要到外地开会,属于因工外出。在参加会议期间不慎受伤,也是出于工作原因受到的**,满足认定工伤条件。














结论






















刘先生应当认定为工伤。






来源:中国工伤保险微信公众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