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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观天下] 充电收费突增?金坛消协成功调解充电桩收费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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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5 10:0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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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2024年7月9日,金坛区儒林集镇儒风苑小区部分业主,发现使用小区充电桩给电动自行车充一次电要1.79元,而以前充一次只要7毛多,他们找到金坛区消费者协会儒林分会寻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金坛区消费者协会儒林分会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核实情况,经了解,该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运营单位有两家,之前均按充电度数收费,最近其中一家单位改为按充电功率收费后,实际充电的费用比之前收费高许多。儒林消协分会与该小区两家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运营单位进行了沟通协商,并邀请儒林政府工作人员参加,经过多次沟通,达成了一致,统一按每度电0.55元电费加0.17元服务费收取,会后签署了协议。现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收费问题已得到解决,群众表示满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4〕537号):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网企业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均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充分考虑户外充电设施的公共服务属性和民生属性,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
消费提醒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逐渐在小区普及,充电桩收费纠纷也逐渐增多。金坛区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使用充电桩时注意:1、使用充电桩前,应注意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是否明码标价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2、使用充电桩后注意结算实际费用是否与标价相符。3、如发现问题,应保留好相关收费记录作为维权证据。发现问题后,消费者应及时向小区物业反映。如果仍得不到解决,消费者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拨打12315、12345投诉处理。


来源:金坛区消协儒林分会  苏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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