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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观天下] 三河市“绿招牌”事件,人民日报评论:要给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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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5 09: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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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人民日报客户端刊发评论文章《商家招牌禁用“红蓝”,城市治理不能如此要“面子”》:近日,关于河北省三河市商户被要求禁用“红蓝”招牌的报道,引发关注。 微信图片_20250415091347.png
多条街道的商户表示,接到城管部门“整改”通知,有的招牌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上门拆除,有的商户自主更换或刷漆,还有商铺老板发视频提醒顾客广告牌更改颜色别走错。商铺招牌是商户招揽生意的“名片”,也是体现商铺经营特色的标识,是其品牌形象的一部分。招牌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合乎公序良俗,使用什么颜色,相关部门该保持审慎,不宜过多干涉。如果为优化城市整体形象,对商铺招牌进行规范,调整影响市容市貌的牌匾,并非不可,但需合法合规,程序和措施应该合理可行、完备周延。有关部门在措施出台前,理应多听听各方特别是群众意见。以行政指令简单强制统一招牌颜色,明显损害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增加商户经营成本,给消费者带来诸多困扰和不便,也是对营商环境的一种**。城市治理,不能光看“面子”是否光鲜亮丽,更要看“里子”是否真正让群众得实惠、有助于安居乐业。与其在招牌颜色上费心思,不如认真帮助店铺商户解决“成长中的烦恼”“发展中的问题”,真正聚焦消费者关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提升消费体验,保障消费权益。引发广泛关注和质疑后,从报道看当地似乎有所调整,一些商铺招牌已经重新更换。知错就改、听取民意是好事,但仍有许多问题有待回应:招牌为什么要拆?是否经过合法合规的流程?谁来承担商户被迫更换招牌的损失?到目前为止当地相关部门依然沉默以对。出现了问题、发生了舆情,躲闪不是办法,不能奉行“拖字诀”。把问题讲清楚,真心实意面对公众,才是正确姿态。据报道,河北省廊坊纪检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已前往三河展开调查”。(相关报道:纪委介入河北三河市“绿色”店招事件)我们期待,当地能深入调查、公正处理,给当地商户和公众一个交代。真诚希望有关部门少一些轻率,多一些慎重,让城市治理既有“面子”,更有 “里子”。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发表于 2025-4-16 06:08: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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