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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观天下] 小区物业不开发票合规吗?江苏省税务局现场回应:开具发票是经营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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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 小时前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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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局长许光烈带领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走进《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现场回应群众诉求。
小区物业开票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稿)》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然而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商家以各种理由拒开或不开发票。比如,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小区物业缴费,很多物业公司并不会主动开具发票,而是以收据代替发票。记者在南京走访部分小区发现,除怡景花园小区的物业会通过短信方式主动向业主发送电子发票链接之外,其他几个小区物业均表示:如果业主不主动索要发票,他们只提供收据;有的甚至明确表示没有发票。那么,物业公司不开具发票是否合规,是否涉嫌偷税漏税呢?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沈越:
从这个片子来看,不开发票可能会有少缴税款的风险,但不一定涉嫌偷税漏税。是否涉嫌偷税漏税,需要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通过法定程序取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后才可以界定。如果说纳税人虽然不开票,但是把收费入账,如实报税就不存在偷税漏税。消费者如果遇到不开票的情况,可以通过手机APP、拨打12366电话、或是前往就近的办税服务厅进行投诉举报。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许光烈:
发票是国家认可的法定消费凭证,开具发票是经营者的义务,获取发票是消费者的权益。发票既是消费者消费的法定票据,也是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的手段。经营者必须按照消费金额开具发票。

更多内容敬请关注6月25日晚8:00江苏新闻频道播出的《政风热线》。




江苏广电总台荔枝新闻中心记者丨刘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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