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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观天下] 纸质发票作废有哪些条件,电子发票可以作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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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4 09:3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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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开具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当月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需要作废发票的,应当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并注明“作废”字样后作废发票
如果您在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下列情形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
符”
开具纸质发票后,如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当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并注明“红冲”字样后开具红字发票。无法收回发票全部联次的,应当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此外,电子发票、机动车发票和成品油专用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


[color=rgba(0, 0, 0, 0.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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