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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观天下] 闪婚一个月又闪离!男子起诉要回25万元彩礼,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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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4 09:2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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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因为闪婚闪离引起的彩礼纠纷呈上升趋势,彩礼到底还不还还多少,也确实判断起来不容易。最近,南通法院判断了一起闪婚闪离的案子。去年5月中旬,李先生通过婚介公司与张女士相识,两人一见钟情,闪电结婚,李先生还大方地给付了25万元彩礼。然而,婚后不到一个月,两人就因矛盾闹起了离婚,李先生想要回25万元彩礼,这能行吗?






眼看身边的朋友陆续步入婚姻,三十多岁的李先生很是焦虑,便向一家提供“包结婚”服务的婚介公司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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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如皋法院长江法庭法官助理黄幸幸介绍,经过这家婚介公司介绍,李先生于2023年5月15日认识了张女士,两人一见钟情。李先生立刻根据婚介公司的要求,给付了25万元彩礼。但是这25万元彩礼,他是直接给婚介公司的。






两人很快登记结了婚,没想到幸福生活只维持了一个月,小两口就闹起了矛盾。






“张女士就立刻回到了娘家,双方没有了共同生活的基础。李先生于2023年8月,向如皋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张女士返还25万元彩礼。张女士表示,她并不认可收取了25万元彩礼,她陈述彩礼是婚介公司转交的,自己其实只收到10万元。”黄幸幸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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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婚介公司却告知李先生,他给付的25万元现金中,有15万元现金转交给张女士作为彩礼。张女士对此矢口否认,并表示自己已与李先生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彩礼不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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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是可以支持返还彩礼的。对于这种结婚时间较短,共同生活时间不长,且没有生育子女的,在司法实践中,也会结合双方的综合因素,考量返还彩礼的金额。”黄幸幸表示。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并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均表示愿意离婚,张女士应当适当返还部分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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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分25万的彩礼均是现金给付的,所以法庭没有办法查清,我们就采纳了张女士的说法,也就是收取了10万元。”黄幸幸介绍。






最终,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张女士返还了李先生7.5万元彩礼,并表示愿意配合其向婚介公司追偿其余款项。法院提醒,婚恋问题急不得,婚介付费需谨慎。


来源:江苏新闻


     
发表于 2024-5-4 21:24: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亚太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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